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省道305線福清東瀚至三山段公路改善工程已由福州市交通局以榕交建【2010】38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清市交通局農村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福清市交通局農村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華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省道305線福清東瀚至三山段
2.2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實施的內容為路肩改善工程,全線施工里程為14.3公里,A、B、C、D四個標段建安總造價為34227078元(不含照明工程);
2.2.1招標范圍和內容:省道305線福清東瀚至三山段公路(K23+000~K37+300)路肩改善工程施工,根據業主要求全線分成A、B、C、D四個合同段,各合同段獨立招標。具體合同段劃分如下:
合同段 樁號 測設里程(km) 工期要求(日歷天) 工程造價(元)
A K23+000~K27+000 4.0 1209168055
B K27+000~K31+000 4.0 120 11337690
C K31+000~K35+500 4.5 120 10409611
D K35+500~K37+300 1.8 1203311722
2.2.2公路等級:二級公路;
2.2.3設計行車速度:80公里/小時
2.2.4路基標準寬度:路基寬度26米。
2.2.5路面類型:水泥砼路面;
2.3工期要求:詳見招標公告第2.2條;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1-2004》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注冊資本金金額超過擬招標項目所投該合同段預算價(控制價)之20%的金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公路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工程師(路橋專業)及以上的職稱證書,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項目經理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和施工期間無承擔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4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存在閩交建[2009]29號文件規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限制情形;
3.5投標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交通廳信用管理檔案中的C、D類施工企業名單;
3.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合同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8投標保證金:
3.8.1提交的時間: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
3.8.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存款帳戶以轉賬或電匯方式匯入招標文件指定的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賬戶名稱:福建華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賬號:351008150018010031285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州東街支行
3.8.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A標段:壹拾捌萬(¥180000)元人民幣;B標段:貳拾貳萬(¥220000)元人民幣;C標段:貳拾萬(¥200000)元人民幣;D標段:陸萬(¥60000)元人民幣。
3.8.4 投標人投標保證金轉帳帳號應與開戶許可證上基本存款帳號一致,否則視為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資格審查不合格。
3.9 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四(最多數量)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壹個標段;
3.10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擬派代表請于 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時00分至11時 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前往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采用無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及資料時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
4.2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所投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否則投標將被拒絕。
4.3每個標段的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及光盤)和施工圖紙售價均為700元(其中:招標文件200元,施工圖紙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4月19日上午0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遞交所投標段購買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的收款收據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核驗)。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7.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清市交通局農村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
地址:福清市交通局;
電話:0591-85264304 ;
聯系人:陳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華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河路167號金山碧水碧藕苑5-606;
電話: 0591-83355601傳真 :0591-83320283;
聯系人:張小姐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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