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穗建計【2010】4號]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荔灣區市政建設管理所]現對[雙橋路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雙橋路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荔灣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聯系人:譚先生 聯系電話:020-81544190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芳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020-81569388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81576323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東海路~西海路,長度2.4公里
四、項目概況: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合價包干措施費+規費+稅金的合同方式承包,其中,合價包干措施費除招標文件約定措施項目費可調整的,按約定調整方式調整外,其余的不作調整;受財政資金安排的影響,工程規模、施工工期及施工順序會存在一定幅度的調整,請各投標單位預計并承擔可能帶來的風險及費用。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本工程只設一個標段,為廣州市荔灣區東海路~西海路施工標段,招標內容包括道路升級改造,橋梁加固,全長2.4公里,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道,最大橋梁單跨為42米,其中瀝青攤鋪約占60%。預計發包價為1500萬元。
六、資金來源:城建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1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2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 ——11:30,下午: 14:30 ——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①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①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
注: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要求。
5、①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
6、①明確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7、投標人自2007年3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級別的低一個等級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標項目所需企業資質級別已是最低級別的,不得設置業績要求)。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選擇性條款。本地招標項目應以廣州市業績為準,非本地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自定。如投標單位的業績是聯合體的,則按照聯合體成員單位書面約定的份額為準計算,否則進行均分。)
注:①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其中一方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
注:(1)單獨進行招標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項目不需選擇此項)。
(2)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11、投標人具有在廣州地區可使用適合本工程的8m瀝青攤鋪機2臺、 12m 瀝青攤鋪機 1 臺。瀝青攤鋪機要求自有,提供瀝青攤鋪機自有發票或權屬證明(發票須與設備現場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頁,彩照須能反映其規格型號,原件備查),業主保留實地考察的權力。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三(適用于屬于復雜和大型工程項目選擇擇優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擇優選取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業主綜合評價*20%+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次日,廣州城市建設網站和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排名為準,其中,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標項目以市政公用工程企業排名為準,其他的以施工企業排名為準。聯合體投標的,以組成聯合體的各成員的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的算術平均值為準)。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其最后一次公開招標應取消投標人業績資格條件。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據《關于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設立最高報價值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號)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9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 [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0612-019-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廣州市荔灣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廣州市芳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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