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揭陽至惠來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揭陽潮汕機場及其周邊高速公路項目會議紀要》(省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10〕38號)及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汕頭至揭西等潮汕機場周邊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工作有關意見的函》(粵發改交通函〔2010〕1309號)等精神,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以下簡稱“招標人” )決定將此項目在國內進行項目建設投資人的公開招標,并首先進行資格預審。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該項目路線起于揭陽市榕江南河,路線總體由北向南經仙橋、湖心(與潮惠高速公路相交)、貴嶼、汕湛高速公路、司馬浦,兩英,雷嶺,深汕高速公路,華湖,終于惠來市新坡與擬建的惠來沿海一級公路相接(其中望江北路至華湖北樞紐互通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技術標準,華湖北樞紐互通至沿海公路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技術標準),路線全長71.28公里,設計速度100Km/h,工程投資約為80.31億元。具體建設內容、方案、技術標準、投資估算等以政府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揭陽至惠來高速公路的投資人。投資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組建并在項目所在地注冊公路建設、經營管理企業(即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對項目的籌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運營管理、養護維修、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實行全過程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在特許權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后,將本項目及其全部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機構。
3. 潛在投標人可獨立申請,也可以聯合體形式申請。
4. 獨立申請的潛在投標人應滿足的資格條件包括:
(1)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
(2)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不少于8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傎Y產與凈資產以2009年經審計后的財務報告為準,下同;
(3)最近連續三年每年均為盈利,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最近三年是指從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下同;
(4)具有不低于項目估算的投融資能力;
(5)最近十年在國內完成獨立投資或相對控股投資并主導建設管理且交工驗收通車的高速公路項目不少于1個,里程不少于50公里。最近十年是指從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下同。以集團或總公司名義的潛在投標人,其絕對控股的下屬公司業績計入集團或總公司;
(6)商業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行為,未被交通運輸部或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潛在投標人最近十年內如曾在政府招標投資項目中中標、曾獲政府授予的經營性公路項目投資而未能按投標承諾條件履約,其申請將被拒絕。
5. 以聯合體形式申請的潛在投標人應滿足的資格條件包括:
(1)聯合體各成員均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
(2)按照聯合體協議的出資比例進行加權后,聯合體所有成員的注冊資本總和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總和不少于12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總和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聯合體主辦人的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不少于8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不少于20億元人民幣;聯合體其余各成員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不少于2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不少于10億元人民幣;
(3)聯合體各成員最近連續三年每年均為盈利,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4)按照聯合體協議的出資比例進行加權后,聯合體所有成員具有不低于項目估算的投融資能力;
(5)最近十年在國內完成獨立投資或相對控股投資并主導建設管理且交工驗收通車的高速公路項目不少于1個,里程不少于50公里。以集團或總公司名義的潛在投標人,其絕對控股的下屬公司業績計入集團或總公司;
(6)聯合體各成員均商業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行為,未被交通運輸部或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潛在投標人最近十年內如曾在政府招標投資項目中中標、曾獲政府授予的經營性公路項目投資而未能按投標承諾條件履約,其申請將被拒絕;
(7)聯合體所有成員不得超過3家。
6. 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可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一套,于2010年7月29日9時至8月4日(節假日除外)16時 (北京時間,下同)到廣州市白云路27號19樓1913房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一律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7.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15日16時,潛在投標人應在此之前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送至廣州市白云路27號19樓1913房,逾期不予接受。
8. 招標人將以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潛在投標人各自的資格預審結果,并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9.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經濟導報、中國交通報、南方日報、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公眾網和廣東投資招商網上發布。
招 標 人: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招標咨詢:廣東省交通運輸規劃研究中心
地 址:廣州市白云路27號19樓 郵 編:510101
電 話:020-83730280 郵 箱:chenzhihong@gdcd.gov.cn
傳 真:020-83873202
聯 系 人:陳先生、賴先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公眾網:http://www.gdcd.gov.cn
廣東投資招商網:http://www.gdtzzs.gov.cn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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