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方 式:邀請招標
工 程 類 型:市政公用項目給排水項目
項 目 編 號:44030020110121
項 目 名 稱:深圳河灣污水截排二期(深圳河中、下游部分)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0020110121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河灣污水截排二期(深圳河中、下游部分)工程-皇崗污水泵站漁農村第二通道段出水壓力管線工程
工 程 地 址:皇崗口岸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經辦人: 辦公電話:83072515, 移動電話:15815558576,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水務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經 辦 人:張工 辦公電話:83585395, 移動電話:15815558576
計劃總投資:6647.06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700.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為皇崗污水泵站漁農村第二通道段出水壓力管線工程施工招標。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1年4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1年3月16日09:00時 至 2011年3月16日17: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抽簽定標法
資格審查方式:
重要提示:投標人在下載招標文件前,須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業務辦理中心指定窗口報名,并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資格后審工程除外。
現場報名。 ◆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必須具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園林綠化工程除外)
◆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不良行為記錄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弄虛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本次招標工程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不得已擔任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否則不予接受該投標。由此導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其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擬邀請的投標人:
深圳市水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鵬城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市越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溫馨提示:
1、投標人辦理以下手續后方可投標,有關服務指南見“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設信息網(www.szjs.gov.cn)”。
(1)企業資質信息備案登記,并辦理企業信息卡及錄入投標員指紋信息;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備案注冊,聯合體代表應辦理其企業信息卡和錄入投標員指紋信息。
(2)辦理“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會員登記。
(3)辦理擬派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信息備案登記。
(4)辦理企業機構數字證書和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商務標簽字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個人數字證書。
(5)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應當加簽聯合體代表的相關數字證書。
2、需現場報名的,投標人須由投標員攜帶企業信息卡,聯合體投標由主體單位投標員持聯合體投標卡,到福田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三樓11、12號窗口遞交下列投標報名資料:
(1)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2)項目經理資格證書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復印件);(3)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明以及擬派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4)如有同類工程經驗或在深工程經驗要求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5)發包范圍內有土石方外運工程的,在辦理合同備案時應提供擁有正規泥頭車隊伍的證明文件或與正規泥頭車隊伍簽訂的土石方運輸協議(附該正規泥頭車隊伍證明文件)。
注意:所有報名資料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并附上聯系方式,裝訂成冊(必須包括傳真號碼和手機號碼);外地企業還須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號)的有關規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I和II組企業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中的全部內容。
4、本招標工程中應按照《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及《深圳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規定》的要求,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新型墻體材料。
5、市住房和建設局企業與人員信息半天交換一次,請投標人提前辦好備案和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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