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州港南沙港區三期工程駁船泊位試驗段港池停泊區疏浚工程已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基礎[2010]3155號文核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廣州港南沙港區三期工程位于廣州南沙龍穴島(孖沙)墾區內,南沙港區二期工程下游。工程擬建設4個10萬噸級和2個7萬噸級集裝箱泊位(水工結構均按靠泊15萬噸集裝箱船設計),碼頭岸線長2218m;24個2000噸級集裝箱駁船泊位,碼頭岸線長1660m 。本招標工程為小港池駁船泊位試驗段港池停泊區疏浚工程,施工范圍包括小港池300m長的港池疏浚工程和駁船停泊區錨地疏浚工程,疏浚土方量約90萬立方米。具體工程量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資格審查對申請人的資質、業績、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施工能力的要求:
(1)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
(2)申請人必須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或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的施工單位;
(3) 申請人自2006年以來完成過質量合格的的港池疏浚工程業績(單個合同疏浚量500萬立方米以上)。業績證明資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工商注冊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同時報名時需提供用于本工程的自有的耙吸式挖泥船(倉容量2000立方米/小時以上)一艘和產能1450立方米/小時的絞吸式挖泥船一艘(報名時需提供船機的有效證明文件原件)。
(4)擬派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須取得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證書,并持有項目經理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 B 類)。投標申請人擬派的項目經理不能擔任其他在建項目或其他正在投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所提供的項目經理一經確認,不得更換)。
(5)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6)2008年—2010年企業財務狀況公司有盈利,且企業2010年凈資產2億元以上的。
(7)無因工程事故、工程質量等不良記錄或投標違規而被政府有關部門在罰。
(8) 申請人遞交的資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準確,不能存在虛假材料。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請申請人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北京時間,下同)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2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報名方式: 報名前與上述聯系人聯系,獲取報名表格,填寫報名表格后加蓋投標人公章回傳
負責人:楊林
電 話:010 -6818 5698
傳 真:010 -6818 5698
手 機:135228453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阜石路35號
郵 編: 100049
郵 箱:zbcg20111979@126.com(公司業績資質發此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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