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動我國高鐵裝備“走出去”
高鐵裝備“走出去”,不僅僅是傳統高端領域國際技術與產業的合作,同時也是國家面向未來長遠發展的全球布局和國家戰略。
經過若干年的引進吸收消化和自主創新,我國高鐵裝備已形成輻射全國的高速動車組研發、制造和服務產業鏈,建立了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高速動車組產品技術平臺。如今,我國已成為世界上高鐵系統技術最全、集成能力最強、運營里程最長、運行速度最高、在建規模最大的國家。
與此同時,中國高鐵裝備海外拓展步伐逐步加快,高鐵裝備及零部件的出口也已遍及亞洲、非洲、大洋洲和美洲等的50多個國家和地區。
應當看到,我國高鐵裝備“走出去”,不僅僅是傳統高端領域國際技術與產業的合作,同時也是國家面向未來長遠發展的全球布局和國家戰略。當前,美國、俄羅斯、澳大利亞、巴西、南非等國提出規模龐大的高速鐵路建設發展遠景,一方面為我國高鐵裝備“走出去”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一方面也使我國高鐵裝備“走出去”面臨更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
“走出去”依然面臨諸多問題
首先,原始創新能力仍需提升。盡管我國高鐵裝備的專利數量處于逐年上升態勢,但相比國外先進企業,專利數量仍不多。究其原因,一來,我國高鐵裝備行業目前重點進行產品開發應用,基礎性研發投入不足,科技儲備、設計仿真、分析計算和試驗驗證等原始創新能力有待提高。二來,高鐵裝備行業技術創新存在分工不明晰、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礎研究和技術集成工程化研究儲備不足、研發方向與企業化傾向不適合,技術要求跟不上企業步伐等問題。
其次,標準體系建設相對薄弱。目前,我國高鐵裝備制造業的標準制定能力有待提升,整個行業在設計、制造和認證等方面缺乏規范、統一和完善的標準體系。相對而言,德國、法國、日本等高鐵制造強國均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產業標準體系,結果我國高鐵技術進入海外市場需要取得這些標準認證,才能進入其他國家市場。
此外,我國高鐵裝備技術主要來自加拿大龐巴迪、日本川崎重工、德國西門子、法國阿爾斯通,技術標準各不相同,在國際工程項目投標競爭中,由于缺乏相應標準認證,處于不利地位。
第三,知識產權保護有待加強。雖然我國已加強高鐵知識產權的申請,并且在多個子系統都已制定相應的標準體系。但由于我國當初是從國外公司引進了相關技術,因此在某些方面并未得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認可,也在客觀上造成了我國高鐵裝備技術整體出口時,自主研發在某種程度上受到質疑。
另一方面,擁有高鐵技術的國外企業,在中國可能輸出高鐵技術的國家搶先申請專利,并在與中國競爭高鐵項目時利用專利優勢競爭。目前,知識產權仍然是制約我國高鐵裝備“走出去”的主要問題,甚至知識產權和專利數量往往對某個項目的競標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再者,品牌價值仍有待提高。我國高鐵裝備參與國際競爭仍處于起步階段,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級企業品牌較少。以動車組為例,只有CRH380A在牽引變流器、網絡控制和頭型設計等方面擁有自主核心技術,市場品牌認知度不高。雖然中國南車集團進入全球500強說明中國高鐵裝備品牌已在國際上逐步被人接受,但品牌的特點與其他國家的企業相比并不鮮明。
第五,商業服務能力仍然不足。高鐵裝備跨國公司向系統集成商發展已成為業內主流趨勢,而我國高鐵裝備企業還處在專注于產品研發、制造、銷售的發展階段,對于軌道交通商業服務等業務正處起步探索,提供商業服務的能力不足,南、北車集團的服務業務僅占業務總額的10%左右。
第六,制造技術與信息化技術融合落后。我國高鐵裝備制造企業生產處于數控加工(NC)和計算機數控(CNC)階段,機器人的使用率不到5%,危險作業工序、質量敏感工序仍需人工操作,研發設計所需的結構分析軟件、疲勞分析軟件、電路模擬軟件等均為進口,產品的研發數字化樣機還處于起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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