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97 證券簡稱:山河智能 公告編號:2010-012
湖南山河智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仲裁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南山河智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山河智能”)于2010年4月22日收到瑞士盧加諾Ticino商會仲裁庭仲裁裁定書(第5000183-2008號),對本公司與LamportLtd(以下簡稱“Lamport公司”)就EDNItalySpA(前身為HPMEuropeSpA,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作出裁定?,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7年9月11日,Lamport公司與本公司簽訂《股份轉讓框架協議》,擬以218.8萬歐元向本公司轉讓其持有的目標公司51%的股權,其中包含目標公司2007財政年度全部預計凈利潤的51%。
在簽訂《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后,由于目標公司截止2007年12月的銷售情況與Lamport公司的承諾存在較大差異,為此,本公司向Lamport公司提出暫緩股份轉讓事宜,并且未向Lamport公司支付轉讓價款。Lamport公司以本公司未履行協議為由提起仲裁,要求終止《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并支付違約賠償金250萬歐元。
二、案件裁定情況
2010年4月7日,瑞士盧加諾Ticino商會仲裁庭對此案作出裁定,結果如下:
1、Lamport公司與山河智能于2007年9月11日簽署的《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已于2008年3月25日由Lamport公司合法終止。
2、山河智能賠付Lamport公司250萬歐元違約金,并自2008年3月25日終止《股份轉讓框架協議》之日起開始計息,直至款項付清。
3、山河智能不得反訴。
4、山河智能承擔Lamport公司50%的仲裁費用,包括行政開支、仲裁庭開支以及案件受理費等,共154,500元瑞士法郎。
5、山河智能向Lamport公司支付219,285元瑞士法郎和110,000歐元的法律及其他費用,并自裁決書下達之日起開始計息,直至款項付清。2010年利率按1%計算。
6、此裁定為終裁,山河智能與Lamport公司有任何異議和要求均不得上訴。
三、對本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
本公司已于2008年第三季度對此仲裁事項計提了250萬歐元預計負債,本次裁定對本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影響不大。對未預提部分,本公司將在2010年第二季度計入當期損益,該部分約占本次裁定支付金額的13%。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五、備查文件
仲裁裁定書。
湖南山河智能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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