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近日印發《關于2008年7-12月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可再生能源222個發電項目上網電量84.44億千瓦時,補貼金額約20億元。
《通知》明確,此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范圍為2008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行維護費用及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
其中,發電項目222個,上網電量84.44億千瓦時,補貼金額約20億元;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60個,補貼金額約1700萬元;接網工程133個,補貼金額約5700萬元。對納入補貼范圍內的秸稈直燃發電項目按上網電量給予臨時電價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補貼項目35個,補貼金額約1.4億元。
而此次電價附加配額交易涉及2個區域電網公司和22個省級電力公司,交易金額約為8.85億元。電價附加存在資金缺口的省(區域)有11個,集中在東北、華北、西北地區,分別是黑龍江、吉林等地,將與廣東、浙江、上海、安徽等13個省市電力公司進行配額交易,實現資金平衡。按《通知》要求,配額賣方按照配額交易方案向買方出售配額證,買方收到配額證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匯入賣方賬戶,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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