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統計,今年1-4月我國累計出口挖掘機3966臺,價值1.5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別增長44.2%和下降3.6%。同期我國進口挖掘機1.2萬臺,價值4.6億美元,分別增長23.3%和25.9%。1-4月我國挖掘機進出口的主要特點是:
一、進出口均以一般貿易為主。1-4月我國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挖掘機1915臺,增長1.4倍,占同期我國挖掘機出口總量的48.3%。同期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挖掘機1.1萬臺,增長19.9%,占我國挖掘機進口總量的90.8%。
二、出口市場主要為歐盟、俄羅斯、美國和澳大利亞,進口主要來自日本和韓國。1-4月我國對歐盟、俄羅斯、美國和澳大利亞分別出口挖掘機981臺、353臺、340臺和229臺,分別增長1.3倍、增長34.3倍、下降45.3%和增長5.6倍,對上述4個市場合計占同期出口總量的48%。同期,我國自日本和韓國分別進口挖掘機9085臺和2534臺,分別增長21.3%和33.4%,兩者合計占同期挖掘機進口總量的99%。
三、進出口均以履帶式挖掘機為主。1-4月我國出口履帶式挖掘機2408臺,占挖掘機出口總量的61%,出口均價為5.5萬美元/臺,下降11.4%;同期進口履帶式挖掘機1.1萬臺,占我國挖掘機進口總量的98.3%,進口均價為3.9萬美元/臺,上漲2.9倍。
長期以來,國內挖掘機市場基本上被外商投資企業控制,自主品牌市場占有率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在與國外品牌產品競爭中明顯處于劣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挖掘機行業自主開發能力不足,部分元件依賴進口。國內自主品牌挖掘機生產企業尚未掌握關鍵部件的核心技術,關鍵部件必須依賴進口,生產處于被動狀態。來自韓、日、美、歐等外資企業的品牌產品占領了國內90%以上的大中型挖掘機市場。
二、產品結構單一,缺乏知名自主品牌。與大宇、沃爾沃等國外知名挖掘機生產企業相比,我國自主品牌挖掘機的品種、結構相對比較單一,且生產主要集中柳工、徐工等少數幾家企業。
三、大量進口舊挖掘機沖擊國內挖掘機產業。挖掘機進出口數據顯示,相同品種挖掘機進口價格遠低于出口價格,表明進口挖掘機中有很大一部分為舊挖掘機,進口舊挖掘機以較大的價格優勢,擠占國內挖掘機市場,這對國內自主品牌挖掘機產業發展又是個沉重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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