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強化督導檢查,確保陽光工程農機培訓取得實效。為把陽光工程農機培訓這一惠農實事辦好,省農機辦通過報刊、廣播、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陽光工程農機培訓政策規定和服務電話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并圍繞強化管理,重點落實了四項制度。首先是材料上報制度。要求各地及時報備培訓實施方案、培訓機構、培訓臺帳、培訓進度和培訓工作總結等,并對各市材料信息報送情況進行統計考核。其次是培訓巡查制度。省、市和承擔培訓任務的縣農機管理部門共組織派遣人員400多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教學點進行課堂巡查,對培訓情況進行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再次是學員回訪制度。安排專人按不低于參訓人員5%的要求,對各地參訓農機手隨機進行電話回訪或家庭走訪,及時了解學員對培訓形式的認可度、培訓程序的規范度、培訓政策的執行度,不斷改善教學方法,增強培訓效果。再就是工作評價制度。省辦對培訓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對培訓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分配培訓計劃任務的重要依據。
五是注重宣傳,營造氛圍。為廣泛宣傳,擴大影響,營造有利于陽光工程農機培訓的良好氛圍,每年9月-10月在全省組織開展了陽光工程農機培訓集中宣傳活動,通過網絡、報刊、電視廣播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宣傳陽光工程農機培訓的范圍、條件、補貼標準和作用成效。省辦有關處室人員走進省廣播電臺“直播山東”和鄉村頻道欄目直播間,就陽光工程農機培訓政策及群眾關心的問題,接受了電臺記者專訪,回答聽眾提問。
從各地實施情況來看,各培訓機構較好地執行了陽光工程培訓的各項規定,陽光工程農機培訓達到了預期效果,受到了群眾歡迎。一些沒有報上名農民還向省農機辦打電話,詢問自己什么時候能獲得培訓的機會。有的農民還建議按照購買農機的先后順序決定參加培訓名額。部分市縣的農民,甚至提前報名要求參加下年的培訓。享受到陽光工程培訓政策的農民,更是珍惜學習機會,他們在教學地點和培訓現場,認真聆聽,積極實踐,培訓效率和培訓質量明顯提高,秋種期間,參訓機手平均減少事故2次,作業天數平均增加1天。農民群眾不僅在培訓中獲得了效益,而且,通過陽光工程培訓政策,讓更多的農民參加了培訓,操作技能和整體素質得到提高,為國家推廣先進實用安全可靠農機具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撐,使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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